摩托车113交通违法未处理,司机被罚2万2千余元,记251分。昨日,中山对外发布,四川男子袁某前日驾驶摩托车行至沙溪镇时因冲禁被辖区大队被截停检查,结果发现该车有113交通违法未处理。
车主表示,摩托车是他刚买不久的二手车,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前并不知道该车有交通违法未处理。
前日下午,市支队沙溪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宝珠西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间,一男子违反标志驾驶摩托车行至执勤点时,被截停检查,发现当事司机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且从2013年6月以来在沙溪镇共有113交通违法未处理,其中,驾驶人未按佩戴安全头盔88次,违反标志25次。
经询问,当事司机姓袁,他称摩托车是刚买不久的二手车,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此前并不知道该车有交通违法未处理。
在对袁某进行教育后,依法暂扣了车辆及相关证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要求袁某尽快处理该车所有交通违法。根据道交通法规,部门对袁某交通违法处罚款22800元,记251分。
在此,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车时,务必按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以防买到违法或被盗抢车辆,同时避免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
据悉,中山曾发生过一交通违法被扣39分的情况。2013年3月25日晚,一辆无牌摩托车经东阜往南三公马安加油站方向逆向行驶途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后座的乘客受伤,两车损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黄圃大队发现摩托车肇事司机黄某持A2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且存在酒后驾车嫌疑。后经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车。肇事司机黄某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外,黄某将受到扣证6个月、罚款3400元,以及被中山扣掉39分的处罚,其中酒后驾车记12分、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记12分,持A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记12分、记3分。
另外,驾驶证由准驾车型A2降为B1B2、同时还将按降级后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车型重考科目一、科目三。
去年10月,28岁男子熊某驾驶摩托车沿沙朗裕福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经裕福林假日段时,车辆失控先后与边基石、灯柱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驾驶员熊某当场死亡。经采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656毫克/100毫升,这也成为迄今为止城区范围抓获的酒精含量最高的醉驾司机。
据了解,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通过部门多年的普法宣传和酒驾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山的酒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酒驾行为依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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