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武汉一家三口店试驾途中坠河遇难
1月日,上午点左右,汉阳大道陶家岭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载有人的试驾轿车,冲出桥面护栏,坠入水渠中,事故造死亡。
出事地点位于陶家岭与陶家岭侧桥口,陶家岭侧桥一段米长的围栏被撞开,水渠边的斜坡上着车身碎片。记者看到,水渠水面与面垂直落差约米。
武汉一家三口4S店试驾车途中坠河遇难
目击者介绍,早上点左右,为避让一辆红色轿车,此车不慎撞开桥面护栏,四轮朝天倒扣在水渠中,只有车轮露出水面。“这是附近一家店的试驾车”。
事发后,虽然有市民试图下水救援,无奈轿车距岸边较远,水较深。半小时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用绳索将车拖到水渠边,搭梯爬上车,打开副驾车门,从车内拉出三男一女。车上人,人当场死亡,另一男一女被送往同济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试驾车发生事故究竟该谁来负责呢?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关注度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了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毕竟,买车的越来越多,经销商也越来越成熟,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车前都会经历试驾环节。那么试驾车发生事故究竟该谁来负责呢?查阅相关权威司法资料,是这样解读的:
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两者在对内责任分担上,都应当适用侵权法的,按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为宜。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
首先,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因为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试驾时必须尽到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
其次,应当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因为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试驾者来说,试驾行为使其直接操控试驾车并从中获取了标的车辆有关性能的直观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车辆的支配者及运行利益享有者。
综上,根据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试驾中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内部赔偿时,双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按份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被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时,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应当共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内容引用自中国法院网)
我们该如何避免试驾事故中的责任纠纷呢?
1、试驾时一定要签署试驾协议。消费者只要认可试驾协议并签字,一旦发生事故就按合同执行,因此试驾者要仔细阅读试驾协议,明确权责划分,对合同有应现场提出或试驾。
2、一定要问清楚汽车销售商是否为试驾车辆购买了齐全的商业保险,没有购买全险的车不要试驾。
3、试驾前应该充分了解试驾车辆性能和操作注意事项,确保自己有能力驾驭试驾车。
4、在试驾过程中,严格遵照的项目和线试驾。
如果做到了上述几点,相信发生事故的几率是极低的,而且即使是发生事故,责任界定也是十分清晰的,可有效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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