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瑞安办,因6月4日晚办与相关部门莅临星豪酒店指导工作,本酒店没有积极配合一事,本酒店深感抱歉,希望你们能够谅解。再一次向你们表示本酒店最诚挚的歉意”。
6月12日,一则刊登在《瑞安日报》角落里的致歉信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致歉对象是办,致歉词也让人浮想联翩。有关微博因此被转发上万人次,评论达数千条。
星豪大酒店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店内设有卡拉OK包厢。自4月底营业以来,群众多次向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反映其无照经营,噪声扰民且每天营业至半夜,影响周边群众,尤其是中高考考生的正常休息。
6月4日,瑞安办召集工商、环保、消防等部门和飞云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题协调,并于当晚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在执法过程中,遭到该酒店有关人员无理。
经教育,星豪酒店负责人潘某认识到无证违规经营、噪声扰民和执法等错误,于6月5日自行停业整顿,并自愿登报致歉。
“网上热议酒店致歉信,与实际不符。查处当晚遭酒店方,事后经教育,酒店答应写致歉书,但终因道歉用词模糊,引起误会。”瑞安工商局的微博回应称。
昨天,潘某也出面说,他“实际上是为此前无理相关部门查处而道歉”,没想到用词不当,被网友了。
酒店一则简短的致歉信,引发网友围观,看似百姓关注酒店措辞不当,实际百姓关注的是措辞“不当”后面是否有更多的其他“不当”。致歉方是“商”,被致歉方是“官”,两者的地位,容易诱发人们想像致歉信背面的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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