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酒泉市披露,上半年,酒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0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353元,增长21.5%。
工资性收入增长20.6%。上半年,酒泉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88元,同比增长20.6%,占可支配收入的40.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5个百分点。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设施农牧业的大力建设和农村综合整治,使本地用工需求增加,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另外,近年来土地经营效益减少,使更多的劳动力投入打工行列,加之区域性务工工价稳中有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有力地了务工人员收入的提高。
经营净收入增长0.9%。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760元,同比增长0.9%,占可支配收入的47.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主要扬州发改委蒋珊照片是制种产业、甜叶菊、食葵、中药材等订单农产品出售款集中兑付;设施蔬菜、畜禽产品价格上涨,出栏量恢复性增长等因素,带动一季度农牧民收入增长。1-5月,全市牛、羊、鸡出栏分别为172万只、5.35万头和259万只,分别增长0.9%、12.9%和12.3%。
财产净收入增长21.2%。上半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净收入159元,同比增长21.2%,占可支配收入的2.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主要是城郊农民集体分红,农民理财产品等红利收入增加,储蓄性保险收益增加等带动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转移净收入下降3.4%。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58元,同比下降3.4%,影响可支配收入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农村居民在外打工时间缩短、难度加大,寄带回收入减少,加之国家涉农补贴拉动的政策效应已基本,以直接补贴形式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压力较大,使转移性收入增长减缓。另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提高,使转移性支出增长较大,导致转移净收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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