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自11月16日起,城区客运出租车将加收燃料附加费,每乘次加收1元。
今年6月1日,根据《物价局关于公布定价目录的通知》及省物价局关于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部署,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维塔斯发律师函自11月2日起,市城区车用天然气由放开前的3.90元/立方上涨到4.5元/立方,每立方上涨了0.6元。
在综合分析研判今冬明春天然气价格,特别是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走势的基础上。根据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结论和市交通主管部门测算出租车燃料成本增加情况,为缓解燃料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下行压力,报经市同意,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每乘次加收1元。自2018年11月16日起执行。同时,要求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各区、开发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出租车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对出现的违价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出租车运输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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