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在松苑宾馆召开,消费者代表、市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部门和经营者代表共27人参会。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有关,居民供热价格属于与群众关系密切价格,已列入《听证目录》,必须进行成本监审。这次市发改委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对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监审的供热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以上,监审结果为:2014年全市供热企业平均单位成本为26.05元/平方米。根据监审结果,我市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拟定为: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29元/平方米下调到27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价2元,降价幅度6.9%。对于这一方案,绝大多数参会代表表示赞同。参会代表说,是市代表,就这次居民供热价格调整的方案我表示赞同。关于2015年市取暖费下调2元/平方米我是基本同意的。冬季供暖事关咱们全市人民的民生福祉,我先表一下态,对本次的调价方案我表示同意。
发言中,参会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尤其是希望供热企业在下调供热价格之后,能够今冬采暖期的供暖时间和供热质量。参会代表说,月十五以后至四月十日采暖期结束,居民反映强烈的供暖质量下降,甚至有的企业不供热现象,以缩短供暖期实行变相提价降低成本。供热初期比如现在,刚开始的时候老百姓家里都不是很热,还有就是供热后期,每年就是过完年以后,三月份,几乎就是家里边又很凉了。市民普遍反映这个时候供热质量常差的,我们也是希望供热企业能够引起重视,不要因为节约成本而降低供热质量。
参会代表还希望,企业在供暖期间举行日活动,搭建用户与企业对话平台。部门对供暖企业进行科学指导,帮助其合理运营,降低成本。搭建第三方测温平台,及时科学测温,合理退费;尽快推行热计量缴费模式等。
根据《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听证会举行后15日内将听证、听证报告一并提交定价机关。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针对这次听证会各代表提出的意见以及,市发改委将在研究后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并且给市。经市研究决定后,最终向广大市民公布调价方案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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