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5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物价局修订了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2015年1月1日起,34项中介服务收费将实行定价或指导价。该目录与2012年公布的目录相比,实行定价或指导价的项目减少了13项,新增项目有4项。
据了解,《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中介目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阳光收费各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记者将新修订的目录与现行的2012年公布的目录进行了一番仔细比较后发现,新修订目录实行定价或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共34项,而2012年的目录达43项。
13项没有列入新目录的是:化学分析和鉴别服务收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收费、计算机房测试服务收费、价格认证与价格服务收费、二手车价格评估鉴定收费、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船舶交易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防伪加密技术服务收费、印章信息网络服务费、资信评级服务收费、报关代理服务收费、室内装修质量检测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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